国税发〔2006〕187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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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算项目的认定问题 国税发[2006]187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 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 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 有同志认为,此规定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条规定的“...
综上所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具体规定,纳税人需严格按照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和缴纳税款。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
国税发2006 187号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国税发[2006]1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_税屋——第一时间传递财税政策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87号 2006-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O网页链接 ...
在2006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若干具体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文件指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计算方法为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后的余额。对于企业所得的计算,...
发文文号: 大国税发[2006]18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28 实施时间: 2006-11-2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
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有一本土地证。一个项目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已经开发销售了。第二期未开工。怎么计算...
湘国税发[2006]187号2006-12-8 亿企智库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3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的公告,本法规第十八条修订。 2.依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8月30日起本法规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