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
(国科发火〔2016年〕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 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 二、认定条件 1.企业注册成立时间 2.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 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需提供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成果证明。 3.企业研发人员比例 企业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
国科发火字[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
编者按:2016年1月29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作为高新认定和管理的基础文件,尤其是在2008年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率后,我国目前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中涉及面最广、受惠企业数量最大的优惠政策,《认定管理办法》意义重大。新规对2008年颁布实施的《高...
国科发火〔2016〕32号---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附件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一、电子信息 (一)软件 1. 服务器/客户端操作系统;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生命...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
完整word版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
服务器/客户端操作系统;通用及专用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生命周期的开发、测试、运行、运维等支撑技术,以及各种接口软件和工具包/组、软件生成、软件封装、软件系统管理、软件定义网络、虚拟化软件、云服务等支撑技术;中间件软件开发技术等。 2.嵌入式软件 嵌入式图形用户界面技术;嵌入式数据库管理技术;嵌入式网络技术;嵌...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国科发火〔2016〕32号)高企认定条件的详细解读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016年《管理办法》的高企认定必要条件由2008年《管理办法》的6个变为8个,并将2008年《管理办法》在总则里要求的“注册一年以上”,作为必要认定条件之一明确列出。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