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以及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综上所述,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一个综合多方面的考量,包括犯罪主体、行为要件、实质标准以及程序标准等。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
本文介绍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等情形。同时,还阐述了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刑法第168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法第168条)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失职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失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1年以上,滥用职权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