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
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
王鹏程表示,《选聘办法》规定将最长轮换年限从8年延长到10年,同时明确了轮换政策适用于所有的国有企业,但并未要求非国有的上市公司执行轮换政策。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选聘办法》的强制轮换规定并没有覆盖全部国企,如国有金融企业的轮换年限仍执行《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所规定的8年。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确需设置的,应当在选聘文件中说明该最高限价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选聘办法》同时要求,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
对象和适用范围,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其中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兼具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新华社北京5月4日电(记者申铖、王希)记者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近日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审计质量关乎公众利益。企业通过规范的流程、科学的评价,选聘...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是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制定的办法。2023年5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