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者指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与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是具有同质性的,二者同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章节,都是为了维护国内经济市场的繁荣发展并保护海关管理秩序不受侵害,似乎“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国家禁止进出口”所保护的法益确实一样,如此一来便对《解释》的合理性予以卫道。
(1)未经许可,走私“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未经许可,即为禁止。(2)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走私“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自己无证,表明未经许可,即为禁止。(3)同时有偷逃应缴税额的,同时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有学者指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与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是具有同质性的,二者同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章节,都是为了维护国内经济市场的繁荣发展并保护海关管理秩序不受侵害,似乎“国家限制进出口”和“国家禁止进出口”所保护的法益确实一样,如此一来便对《解释》的合理性予以卫道。然...
第二,区分是国家禁止进出口还是普通货物、物品,还需要明确哪些国家机关有权规定或者授权规定禁止进出口物品、货物范围。 我国有全国性的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货物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例如《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范围,但目前未有一个统一的关于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法律或...
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在刑法上缺乏相应罪名规制,历来存在着构成走私普货还是走私禁货的争议,2014年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然而却引发了更多争议。对此,可以将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加重情节,同时对具体情节...
(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走私适用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在刑法上缺乏相应罪名规制,历来存在着构成走私普货还是走私禁货的争议,2014年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明确,然而却引发了更多争议。对此,可以将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加重情节,同时对具体情节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并将其作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未经许可进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具体来说: 一、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将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一、对于未经许可,走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行为不应按照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一)走私限制进出口货物与禁止进出口货物的行为性质明显不同,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与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是两类不同的标的物,二者之间有明确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