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中介组织作用,国家计委、司法部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管理,...
食市物价局、司法局: 现将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暂行办法》中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项法律服务,在国家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之前,仍然按照一九九二年河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