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2021年2月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公布最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上述物种中,686种为陆生野生动物,294种...
2020年第8号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要求,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对部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以下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调查、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等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15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获得行政许可证件和行政许可决定的,在有效期内,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二、《名录》所列野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照《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以下20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调查、采集、出售、收购、进出口等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划转至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发菜、冬虫夏草、画笔菊、革苞菊、瓣鳞花、辐花、...
原公告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4日 野生动物检疫办法 为加强野生动物检疫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 一、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形需要非食用性利用(以下简称“非食用性利用”)的野生动物,应当按照本办法以及《...
原公告如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15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获得行政许可证件...
【财新网】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8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于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调整后的《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 )。A.670种和6类B.770种和7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