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
2021年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发布了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名录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物种数减少了。()A.正确B.错误
发布文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实施日期:2021-02-05 状态:现行 备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 2021.02.01 施行日期 2021.02.01 文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主题类别 野生动植物资源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3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3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3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2021年2月1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pdf 936.2K·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1年第3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见附件)于2021年1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