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
林业生产条件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发文字号林办发〔2020〕94号 发布时间2020-10-27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林业生产恢复植被树木补种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提出如...
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 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