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三条作出的行政处罚规定的义务,以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八...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义务,履行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森林防火条例...
林业生产条件派出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为规范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根据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
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自然保护地范围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有明确规定的,优先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基本原则 (一)恢复原则。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以恢复林地土壤、恢复原有植被为主要目标,实行原地、...
(一)代履行的条件。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是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应当由当事人按规定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验收;当事人拒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林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代履行。 (二)代履行的程序。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履行...
甘肃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试行) 为明确全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制定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的指导意见》(林办发〔2020〕94号)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四、费用标准 (一)成本法 1.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补种树木的费用,按照当地实际合理成本和费用测算。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费用,包括林地清理和边坡、坡面平整以及恢复林地土壤等费用。3.恢复植被及树木补种费用,包括种苗、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等费用。4.人工费以本地当年行业平均用工价标准计算,物质材料费以本...
以及林业主管部门有效实施依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代履行职责,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有关“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的标准,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我局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全区执行新修订《森林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供...
1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 所需费用标准(试行) (2024 年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等有关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我县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等标准和要求,根据《森林法》第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