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适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宏观环境新变化、行业发展新形势、电量收购组织新方式需要的重要举措,将为推进可再生能...
第六条因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原因、电网安全约束、电网检修、市场报价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再生能源电量收购的,对应电量不计入全额保障性收购范围,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记录具体原因及对应的电量。 第七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
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将于4月1日起施行。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开展,我国可再生能源...
每经AI快讯,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规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
中宏网3月18日电 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文件,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将被分为两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于祥明)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于祥明)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水力发电参照执行。《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出台,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