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家庭发〔2013〕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局: 我国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
(五)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
(五)要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六)对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参加生育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要将其接受取环、输卵(精)管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及再生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