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条...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职场那些事 #职场干货 #调休快将四月调成单休了 #年假 #随拍工作日常 - 州众优才于20240413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689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标准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09-01-06 代替标准 实施日期 2009-01-06 升版标准 作废日期 发布机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作废机构 发文字号 国法秘政函[2009]5号 作废文号 条目备注 司法部 查询链接 公开 全文 历次版本 1 相关条目 01.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
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号)...
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人社厅函【2008】421号)...
国务院法制办秘书⾏政司:《职⼯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维护⼴⼤职⼯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作积极性,起到了有⼒的保障和促进作⽤。但在实施过程中,⼀些地⽅反映,对其中个别条款需要进⼀步明确,以更好地操作和执⾏。为此,特向你们请⽰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