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确认,确属《规范意见》规范范围内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股东收购其所持股权时,原则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业上一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值确定收购价格。 四、国有企业改制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 经核查,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违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改革[2009]49号 关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印发以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