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对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省革委原则上同意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试点办公室拟定的“四川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四川省干部、工人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签定标准》,现转发给你们...
四、关于离休、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待遇 (十四)《干部暂行办法》第六条、《工人暂行办法》第四条“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是指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召集的全国性会议上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先进生产者”等荣誉称号的人。“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是指获得上述荣誉...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渝人发〔2000〕14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财政局、卫生局,市级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
要加强对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省革委原则上同意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试点办公室拟定的“四川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四川省干部、工人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签定标准》,现转发给你们...
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附加英文版此文章仅供VIP会员浏览,请登陆在线数据库浏览全文在线数据库收录50万篇法律法规、裁判文书,可提供全文检索等多种组合检索方式,同时有会员收藏、自定义首页等...
要加强对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省革委原则上同意四川省贯彻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试点办公室拟定的“四川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四川省干部、工人因伤、病丧失劳动能力签定标准》,现转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