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职工人异地安家的,可以发给相当于2个月标准工资的安家补助费。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第九条 工人退休生活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共14条。主要内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应该退休。退休以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
第七条 工人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第九条 工人的退休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A.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是国务院于1981年11月07日发布,自1981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于一九七九年六月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有大量年老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办理了退休、退职,从而使企业的劳动力得到了更新。...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A.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5年的 B. 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C.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D. 男年满60周岁,女年...
工人退休、退职造成的自然减员的缺额,原则上应当是那个单位缺的,补充给那个单位,也可以由企业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在单位之间进行适当调剂。但招收退休、退职工人的子女,应当由当地劳动部门统一安排。所招收的子女,必须适合生产、工作需要。招收子女的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根据上述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