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设施农...
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设施农业用地范围 设...
2014年9月29日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有效期5年,去年9月到期。 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更新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 与原127号文相比,4号文件变化很大,内容比较精简,基本是定政策原则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