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主管本辖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事务。水土保持监督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有关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法》和《条例》及本办法规定,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作好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评价水土资源的...
1993年12月15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
实 施办法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 法》 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大常 委会(颁布 单位)1993 1215(颁 布时间)199 31215(实 施时间) 四川省《中华 人民共和国水 土保持法》 实 施办法(1993 年 12 月 15 日 四川省第八届 人大常委会第 六次会议通过 1993 年 12 月 15 日公布施行 ) 第一章 总 ...
水土保持四川省修订实施办法 —1— 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7号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NO:SC080673)已由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 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
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 减轻水、 旱、 风沙灾害, 改善生态环境, 维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 ) 及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四川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4页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7修改)[接上页] 第三十八条 罚款按《四川省罚款和没收财物行政处罚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删去...
摘要: 本书是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9月21日修订通过《四川省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出版时间: 2012-12-01 ISBN: 9787545508192 收藏 引用 批量引用 报错 分享 求助全文 通过文献互助平台发起求助,成功后...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1993 年 12 月 15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7 年 10 月 17 日四川省第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修正 2012 年 9 月 21 日四川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