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使用预售资金,将首付款、定金等挪作他用,或者是进入整体资金盘子的“大循环”,这是最大限度在合规的框架下,实现“项目款项项目用”,保障购房人权益。 2、确保所有预售资金和回款,优先用于支付项目的工程款,从而确保工程进度,确保交付质量,最大限度规避烂尾,避免因延迟交付或者烂尾对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