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向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在本市投资建造的内销、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商品房预售,系指开发经营企业依法投资建造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在房屋竣工交付前预先出售...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向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括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开发经营企业),在本市投资建造的内销、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管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商品房预售,系指开发经营企业依法投资建造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在房屋竣工交付前预先出售...
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 (((199519951995年年年666月月月444日上海市房地局印发日上海市房地局印发日上海市房地局印发 沪房地交沪房地交沪房地交[1995]302[1995]302[1995]302号)号)号) 为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
生效时间】1995年07月01日 【全文】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为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成功是失败之母,一切都是努力的结果【法规标题】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颁布单位】上海市房地局【发文字号】沪房地交1995302t【颁布时间】1995年07月01日【生效时间】1995年07月01日【全文】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第一条为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向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包括外商...
(二)凡座落在浦东新区或各县的外销商品房,由浦东新区规土局或各县房管局受理预售申请,在七天内负责查验各项证件和资料和现场查勘,经审查合格后,将申请预售提交的材料随同初审意见转报市房地局,由市房地局在收件后三天内对审查合格的项目核发《上海市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 (1995年6月4日上海市房地局印发 沪房地交[1995]302号) 第一条为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为适应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房地产流通,现就贯彻《上海市实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细则》的若干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经过初始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新建商品房注册登记证)的商品房,采取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年限不超过5年)方式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除此之外则必须...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商品房预售,系指开发经营企业依法投资建造的内销或外销商品房在房屋竣工交付前预先出售给承购人,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包括与承购人签订的预订、预约或认购、定购等合约),并向承购人收取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是本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行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