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结论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若合同中有约定管辖,则以约定的法院为准。 法理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可...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其不属于专属管辖范畴,而应由被告人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专属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纠纷有:(1)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动产纠纷。(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买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是指买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或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律师分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
法律分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
海淀区法院经审查认为,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房屋,涉案房屋位于某区,故海淀区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建议当事人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官说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地一般确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时,根据买卖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违反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 ...
以下是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么”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商品房买卖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而由被告户籍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和遗产继承纠纷,分别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和被继承人去世时籍贯或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