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洪伟明知是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仍向吸毒人员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周洪伟多次贩卖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周洪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
周洪伟贩卖、运输毒品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之一。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手段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麻精药品,情节严重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洪伟,男,汉族,1993年5月22日出生,务工人员。2021年3月,被告人周洪伟明知艾司唑仑片、泰勒宁(氨酚羟考酮片)等系国家管制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