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注: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注:转让不是设立方式) (3)流转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注:“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
答:《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 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 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的范围包括( ) A.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B.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C.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BCD 反馈 收藏 ...
3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 )分别设立。A.土地的地表、地上或地下B.土地的地上或地下C.土地的地表或地上D.土地的地表或地下 4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 )。 A. 仅限于土地的地表 B. 仅限于土地的地上 C. 及于土地的地上和地表 D. 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5...
(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例: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可以采取( )方式设立。
解析 [答案]C [解析]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设立,这是物权法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的新要求而做出的规定,因此,在今后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有一个空间的范围限制。在设立范围上,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百度试题 题目下列可以采取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 )。 A.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B. 国家机关用地 C. 军事用地 D. 商品房建设用地 E.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开发用地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B,C,E 反馈 收藏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及适用范围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及适⽤范围 建设⽤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及适⽤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地利⽤符合城市规划,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由城市规划⾏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地规划许可证》,作为建设单位向⼟地主管...
二、矿区范围内可以建厂房吗 法律分析:矿山用地有可能是建设用地,也有可能是临时用地,须根据使用属性来确定。采矿用地在我国的国土土地利用性质当中属于二类建设用地,其用地性质明确为建设用地了;对于废弃的采矿用地要根据当地县市的国土空间规划看其是否复垦或者还林。
本文件仅是对区域评估范围用地所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批复,该区域内的建设项目无需单独办理压矿评估,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时可将本批复文件作为用地报件材料进行申报。区域内的项目建成后因管理需要设立禁止区,导致矿山无法开采或不具备开采价值的,不属压覆评估的范畴,需你单位与矿业权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