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四)项、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张大某某立即停止使用“HAOYISHENG(微信号:HYS980151516)”作为微信公众号的名称,立即停止在相关微信公众号及各类宣传推广活动中使用与健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产品或服务的真实销量、客观评价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性因素。 本案中,当事人“刷赞”“刷好评”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也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8月24日,“大小姐李跳跳”公众号突然发文称,“李跳跳”App将无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收到一份来自某国内知名互联网大厂的律师函,称“李跳跳”App通过屏蔽、过滤浏览器广告服务之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这份律师函,“大小姐李跳跳”公众号认为,“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