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长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产品或服务的真实销量、客观评价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性因素。 本案中,当事人“刷赞”“刷好评”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平台数据的真实性,也欺骗误导了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