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
第六条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 年 1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公布2011 年 2 月 16 日国务院第 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 使用、...
违反本条例规定,化工企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