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 出了便捷,公开和强制的 特点 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7]274号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 示》(苏卫监督[2007] 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
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江苏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示》(苏卫监督〔2007〕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我部2002年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
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 举报0收藏0打赏0评论0分享6
核心提示:江苏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示》(苏卫监督〔2007〕56号)收悉。经研究,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示》(苏卫监督〔2007〕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我部2002年公布的...
摘要: 江苏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对"芦荟","蜂胶","黄芪"和"当归"等可否用作普通食品原料的紧急请示》(苏卫监督[2007]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关键词:卫生部 原料使用 普通食品 监督 批复 黄芪 物品 食品原料 年份: 2008 收藏 引用 批量引用 报错 分享 全部来源 免费下载 求助全文 维普期刊专业版 维普网...
附件7、20071012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相关精品文档 更多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 卫生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批复、复函、答复 卫生部关于批准茶叶籽油 乳矿物盐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普通食品 ☆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