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由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按照水利工程的现值,由占用单位负责补偿。 第十条国家建设征用城市郊区菜地的,按《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不再交纳开发补偿费。 第十一条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包括占用期三年以上和三年以下),给工程...
第九条 由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按照水利工程的现值,由占用单位负责补偿。 第十条 国家建设征用城市郊区菜地的,按《国家建设征用菜地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执行,不再交纳开发补偿费。 第十一条 凡占用农业灌溉水源、...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通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灌排面积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管理、经营灌排工程设施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
事项名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使依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资〔1995〕457号)办理主体海口市美兰区水务局 受理条件申请人应出具:1、申请书;2、对现有水利灌排设施安全与效益的影响评估,兴建等效替代工程方案或具体补偿措施报批稿;3、工程建设方案与...
近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的补偿办法,这是一项重要的规章规定。该法规出台的日期为1995年11月13日,自当天起正式实施,至今未有修改记录。这部法规的核心内容涉及对因建设项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相关灌排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补偿的详细准则。它旨在保障农业...
提到水利工作,强调要加强以水利设施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个别单位在基本建设中忽视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现象,水管单位要应用国家关于《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占用者进行经济损失补偿或兴建效益相当的替代工程,那么从哪些方面进行经济损失补偿...
具体补偿数额由被占用工程的管理单位编制提出占用补偿方案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定后由管辖被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工程灌排工程设施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第九条由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项目需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按照水利工程的现值由占用单位负责补偿 【颁布日期】1995.11.13 【分类号】303 【文号】...
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办法1995年11月13日水利部财政部国家计委水政1995457号通知发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保障灌排面积的稳定和发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管理经营灌排工程设施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颁布日期】1995.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