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的指导和协调下,全面调查研...
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
为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华北区域五省市税务局共同制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具体规定如下: (1)适用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2)集体审议规定: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 (3)税务机...
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区域执法标准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
“山西联合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共同制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出在华北区域内统一适用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7类54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标准予以细化,同时明确了23个‘首违不罚’的事项,打造了在华北区域内标准统一、宽严相济的税收营商环境。”12月18日上午,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序号 违法类型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裁量基准 1 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发布,2018年第31号修改)等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华北区域税务执法实际,制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将有...
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适用《裁量基准》。 二、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 三、《裁量基准》所称“个人”是指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单位”是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区域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北京特派员办事处的指导和协调下,全面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联合制定《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
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适用《裁量基准》。 二、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 三、《裁量基准》所称“个人”是指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单位”是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