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北京发文内容: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财办会〔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二月八日 北京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建立并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及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等部门组成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处理事务所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政策和重大问题。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注协)承担,负责事务所体...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5日 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精神,切实加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市级 公费医疗改革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北京市市级公费医…
五、对承包企业当年实际上交税利超过承包基数部分(剔除增长利润减征70%调节税和享受特殊优惠政策已由或应由财政部门返还的收入部分),实行分档累进返还办法。具体返还比例仍按《市商委、财政局、税务局、劳动局、市工商银行关于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业、服务业企业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实施细则》((87)京商字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基金,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市财政局,医保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的战略任务,促进电子商务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哈尔滨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分解下达到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厅要安排落实自治区配套资金。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采取“先到先得,补完为止”的方式实施,资金使用完毕后,该政策随即终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使用完的国债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据实结算后按程序收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管理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现予以印发。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