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商业各主管局(总公司)及计划单列企业,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二分局: 现将财政部(91)财商字第272号《对你厅<关于职工个人集资能否分红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函》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具体情况作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承包期企业未完成承包上交任务时,其欠交部分如何抵补,仍按我局京财...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证监会办公厅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 京财会〔2013〕213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稳步推进主板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确保内控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防止出现走过场情况,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
摘要 京政办发[2012]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机构地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4期19-24,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
现将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坚决制止春节期间多发奖金、津贴、补贴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即严格遵照执行。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坚决制止春节期间多发奖金、津贴、补贴的紧急通知 (87)财综字第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加发南京市人民政府: 国务...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决策部署,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要原则 ...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成〔2024〕41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报告主体 1.报告主体为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市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市属高校院所)。具备管理职能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充分体现了...
为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的征收手续,保证该项财政收入及时入库,支持首都基础设施建设,经市政府同意,从1988年1月1日开始,将原由北京市土地管理局代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改由北京市财政局直接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与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土地管理局签订的用地协议继续有效,仍按协议...
征收管理意见文件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要高度重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工作,维护...
一、本市车辆购置附加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市政府责成市交通运输总公司负责办理;征收过程中,凡涉及财政、税收、物价、银行等方面的事宜,分别由市财政局、税务局、物价局、工商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关于征收及免征的范围,一律按国务院发布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及交通部、财政部、中国工商银行颁发的《车辆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