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主要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规定,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比如拖欠工资或者未缴纳社保的,员工离职时不需要提前通知公司。 劳动合同法第38条释义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第38条释义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38...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员工在...
应该说,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也是针对提供离职的相关规定,但按照第38条的规定离职时比较特殊的,是因为公司没有支付报酬或者没有缴社保或者是通过暴力的这种形式,强迫劳动者进行劳动等已经侵犯到基本合法权益的行为,当时马上就离职了,公司也要正常的结算工资,而且其中有很多的做法都是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的。文章涵盖面广,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款的规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对项规定应如何理解?【先森说劳动法】认为,对于该项中的“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既包含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