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第四十一条分别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法规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内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
以下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四条的前半部分是前提,也就是前面签订了两次固定合同,然后也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情形,这是指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大前提,然后才是重点,“续订”劳动合同,也就是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指都是正常到期的),再续订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只要满足三个法定条件,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三个法定条件为:(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的内容是怎样的呢?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