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
欢迎收听人力资源风险点提示与规避的类最新章节声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按实际工资所得享受另外一倍工资,劳动局的这种答复明显与法律不符。如果单位未向你出示任何书面通知让你离开公司,建议你依旧按时到岗上班,并自己做好到岗上班的证据保全,以在仲裁阶段证实你到岗,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是单位的事情,你就一直保持这样的状态,直到单位出具书面通知,这样做...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___,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用人单位不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
1、《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制定与立法法不冲突;2、《条例》第六条第二款不是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解释。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意见,主要理由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是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那么前款是哪个款呢,很显然是第六条第一款:应当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