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第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