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创设于1950年,1955年被撤销,1986年恢复。在县、市、市辖区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地区发生的劳动争议;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同级劳动行政机关...
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提议召开仲裁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
依法设立的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乃是专门负责审理各类劳动争议事项的权威机构。它给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种快捷且经济实惠的方式来化解劳动纷争。仲裁委员会的法定职能囊括了对劳动薪酬、工作时长、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以及解除劳动合约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诸多问题的争议予以更加全面深入的调节并作出公平合理的决定。...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乃依据法律规定而设立的专责处理劳资关系争议的权威机构。该机构以仲裁作为主要手段,致力于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所产生的劳动纷争问题。其主要职能涵盖了接受并审理各类劳动争议情况、对这些争议进行调解并最终作出裁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劳动...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决定。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存在隶属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仲裁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企业组织等三方代表组成。这种独特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
争议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独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三方代表组成,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先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并打印加盖查询章,然后提交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最后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并附上身份证、工商查询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