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10%政策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对某些行业来说,产量保持不变或降幅有限,但如果投入较少,税负可能会增加。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的税负,决定对这些行业实行加计扣除政策。具体...
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
(三)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四、集成电路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五、集成电路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
以下是关于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0%、15%、5%的情况说明: 一、10%加计抵减政策 适用时间与对象: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里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的是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
加计抵减10%政策 加计抵减10%政策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对某些行业来说,产量保持不变或降幅有限,但如果投入较少,税负可能会增加。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的税负,决定对这些行业实行...
加计抵减10%政策 加计抵减10%政策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加计抵减”是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的新政策。对某些行业来说,产量保持不变或降幅有限,但如果投入较少,税负可能会增加。为了保证这些行业的税负,决定对这些行业实行...
1.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 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2022 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 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
导读: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政,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刚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新政,《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加计抵减有两个政策,一个加计抵减10%,一个加计抵减15%。两个政策之前到期日都是2021年12月31日。 加计抵减10%与15%有什么不同呢? 现在统一延长到2022年12月31日。 进项税额加计10%适用的对象 进项税额加计15%适用的对象 加计抵减政策按年适用、按年动态调整。一旦确定适用与否,当年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