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是为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共二十五条,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5月2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称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以下称《规定》)。
《规定》在现行有效版本的基础上,结合新《反垄断法》的修订,对现有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制度进行同步调整。《规定》根据新《反垄断法》的修订,新增滥用行政权力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对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参加招投标活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行为、...
4.《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指出,对于举报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事实和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这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必须①完善法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②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③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
【一图读懂】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7 11:02 黑龙江 监管有力度 市场有温度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时刻守护在您身边 END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纪梦楠一审|侯望逊 二审|...
一图读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一、行政性垄断危害严重,需要进行大力破除和持续治理 行政性垄断,是相对于市场经营主体的垄断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即所谓的经济性垄断)而言的,涵盖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这表明,行政性垄断的主体不是一般的市场经营主体,而是除中央政府以外的行政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和中央与地方政府部门及相关组织,在...
为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