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是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5年10月27日通过的条例。2024年11月28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形式依法组建的经济组织。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保护集体资产的权利和义务。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省境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产的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村、社农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形式组成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第四条 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以下简称集体资产),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集体...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12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通过时间 2015年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文字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 条例全文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他资产为基础,按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主体,依法享有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权。各乡(镇)、...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负责本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组织。尚未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分别由乡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和村民委员会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三条 市、区(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市...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并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发布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4号 《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已由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保证集体资产的安全,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乡(镇)、村(社)农民建立在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基础上的独立核算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第...
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2001年9月12日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第三条村集体经刘组织全体成员是村集体资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