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背景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运而生,旨在为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法案解读:四大亮点勾勒农村经济新篇章1.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赋予其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这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参与市...
重庆农民不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重庆农民李华杰,在外打工了30年,终于攒够了一些钱,准备回乡建设新家园,可没想到的是,刚刚回去不久,就听说要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这让他感到不安。因为他亲身经历过上世纪大集体时代的苦难,知道集体经济组织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变质。所以李华杰看到这个消息后,赶紧把家里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
2月1日,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到名山区红星镇骑龙村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梅伯鹏,名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佳秀、副主任韦燕伟,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名山区马岭镇、万古镇、红星镇人大主席,红星镇镇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