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1日,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农质发〔2014〕14号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分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加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制度、稳步推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
综上所述,《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旨在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明确法律依据、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参...
食用食品农业部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工作会议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要求,现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编制委员会确定的部门监管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法定的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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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机关 山东省济宁市农业局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15-02-06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药品监管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农产品质量产品质量 ...
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后的相应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段监管,不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控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