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同时废止。 (2017年本) 一、农牧业水利 农牧业: 涉及开荒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利工程: 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年本) 一、农牧业水利 农牧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流域、跨盟市的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发文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内政发〔2017〕65号 发布时间2017-05-09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暂无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内政发〔2017〕65号 【颁布时间】2017-4-29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http://www.nmg.gov.cn/xxgkml/zzqzf/gkml/201705/t20170518_614404.html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
市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年本) 一、农牧业水利 农牧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流域、跨盟市的其...
摘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相关主题 摘要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
所属区域:内蒙古发文内容: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7(0)11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7年本) 一、农牧业水利 农牧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涉及跨流域、跨盟市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