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 察规定》的通知 智联招聘 日期 2004- 04 - 22 【法规分类号】 L35901199107 【标题】劳动部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 监察规定》的通知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1/ 02/01 【实施日期】 1992/ 01/ 亡寺付必妻喷胺淤磕厢翔雏唬帆缅较让搏恍紧铲豌...
01 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 .doc 全选 下载 【摘要】 上一篇 江苏省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治理通知 及化工危化品企业大排查大整治紧急通知 特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下一篇 下载分类 提醒x 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或该浏览器不支持,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运行 ...
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停产。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在试生产时必须进行粉尘危害程度分级检测,凡有Ⅲ、Ⅳ级粉尘危害的,不允许正式投产。 第十一条 各地劳动行政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应将企业粉尘危害状况作为企业升级的重要参考指标,有Ⅱ级...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颁发的《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局,各局、总公司安全处、劳资处: 现将劳动部1991年2月1日颁发的《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情况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1、企业要将粉尘危害分级
劳动部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在1991.02.01由劳动部颁布。
劳动部关于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在1991.02.01由劳动部颁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为进一步开展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现颁发《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粉尘危害的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