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以下...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章名】 第二章 安全技术...
劳部发[1995]161号 (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
现将劳部发〔1995〕161号《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为便于今后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至1996年5月15日对全市范围内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普查。各有关单位将《厂内机动车辆统计汇总表》(见附件)填好后于1996年5月20日前...
第一条 规定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通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达到安全标准,防止因车辆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障所有参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在本规定中,厂内机动车辆特指那些在企业专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域或施工区域)内...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如下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 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 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劳动行政部门在企业自我检查的基础上,承担起年度检验的重要职责。对于未能通过检验的车辆,会由行政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并安排复检,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第四十六条规定了这一程序。在进行车辆修复或改装后,企业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检验,只有在通过检验并获得许可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是第...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以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性。首先,车辆应保持整洁,车身周正,所有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且有效(第三条)。车辆的技术性能需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控制(第四条)。发动机运转时,需无漏油、漏水、漏电、...
现将《北京市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现就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钢总公司、燕化公司、北京矿务局、北京铁路分局、市建工集团、市市政工程局、市房地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所属系统的厂内机动车辆由市劳动局直接监察,建档工作由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负责。以上8个单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