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劳部发(1995)161号 劳动部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颁布单位】 劳动部 【颁布日期】 19950407 【实施日期】 19950407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综合类 【文号】 劳部发(1995)161号 【名称】 劳动部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题注】 【章名】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
劳部发[1995]161号 (一九九五年四月七日)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一条 规定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厂内机动车辆的操作,通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达到安全标准,防止因车辆问题引发的事故,保障所有参与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第二条 在本规定中,厂内机动车辆特指那些在企业专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码头、货场等生产区域或施工区域)内...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详细规定了车辆的安全技术要求,以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性。首先,车辆应保持整洁,车身周正,所有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且有效(第三条)。车辆的技术性能需符合国家标准,包括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和噪声控制(第四条)。发动机运转时,需无漏油、漏水、漏电、...
如果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疑问,他们有权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复议,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四十八条款对此进行了明确说明。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接受省级或更高级别劳动行政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只有获得检验员证书,才能合法进行检验工作,这是对专业技能和安全责任的严格要求,见于第...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如下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监察工作,减少因厂内机动 车辆管理、操作与维修保养不善而引起的伤亡事故,保障职 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现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劳动部关于颁发《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颁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劳部发[1995]161号 【颁布时间】 1995-04-07 【实施时间】 1995-04-07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27418什么是编号?
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企业有责任强化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平稳运行。首先,企业需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以确保车辆安全操作和管理的规范性。每台厂内机动车辆都应设立详细的安全技术管理档案,涵盖了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记录车辆的使用、维护、修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