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本市药品(含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下同)、医用耗材全面阳光挂网采购管理,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采购范围 (一)采购主体范围。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均应参加本市药品、医用...
医疗机构应建立网上采购数据与实际入库产品比对监测制度,做到网采信息与实际物品及价格匹配一致,避免线上线下“两张皮”;按月将药品、医用耗材网采率等信息上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持续提高网采率,实现“应采尽采”。 (二)加强挂网产品采购...
7月4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3〕9号)。 《通知》明确了该市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成药、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医用耗材均属于北京市阳光挂网采购范围,做到全品种全用量网上采购,坚决禁止网下采购行为。 要求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