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须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公立医疗机构与参与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自主结算采购资金,省平台对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结算等信息进行监管,实现交易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做到省平台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市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资金结算信息监管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4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
省内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须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公立医疗机构与参与配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自主结算采购资金,省平台对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结算等信息进行监管,实现交易流、信息流、资金流三流合一,做到省平台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资金结算信息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江苏省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淮医保发〔2020〕65号 发布时间2020-07-01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医用耗材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