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行为,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以及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全省药品(医用耗材...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行为,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以及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政策,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开展我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全省药品(医用耗材)...
二、信用记分管理对象 本通知管理对象为参与我省阳光采购的医药企业,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与生产企业具有委托代理关系的经销企业、配送企业。其中,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境外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的境内代理人。阳光采购其他参与主体的信用记分细则另行制定。三、负面清单及信用记分 ...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苏医保发〔2023〕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通过建立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机制,规范医药企业阳光采购(含挂网采购、带量采购及相关医药招标采购活动,下同)行为,引导医药企业阳光交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开透明、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推进全省阳光采购政策落地见效,服务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通过建立全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机制,规范医药企业阳光采购(含挂网采购、带量采购及相关医药招标采购活动,下同)行为,引导医药企业阳光交易、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开透明、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采购环境,推进全省阳光采购政策落地见效,服务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切实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