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居住用建筑面积和非居住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货币补偿款,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为该房屋的补偿金额。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上述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用居住房屋进行调换并结算差价;对提出居住困难申请的被征收人、公...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各有关单位应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的相关价格,如评估均价和折算单价,都应按照细则的规定进行确定。 对于依法代管的房屋,区(县)房屋征收部门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时应征求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对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房屋...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现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相关价格的涵义 《细则》第二十八...
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上述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用居住房屋进行调换并结算差价;对提出居住困难申请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上述合并后的货币补偿款进行折算。 四、关于公有居住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户口迁离本市...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现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相关价格的涵义 《细则》第二十八条中的“评估均价”,是作为确定相关补贴标准的计算参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经复核、鉴定后有变动的,评估均价不受其影响。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现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相关价格的涵义 《细则》第二十八条中...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现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房屋征收补偿中涉及相关价格的涵义 《细则》第二十八条中的“评估均价”,是作为确定相关补贴标准的计算参数。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经复核、鉴定后有变动的,评估均价不受其影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予以延长5年,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发文机关上海市普陀区普陀房管局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15-11-04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房屋征收国有土地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上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上海...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予以延长5年,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