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为了进一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
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2024-10-30 19:24:5601:55 47 所属专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喜欢下载分享 用户评论 表情0/300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音频列表 1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472024-10 2 第三章 补偿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422024-10 3...
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第十七条 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对于补偿有哪些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